近期
,对极端案的实犯罪原因等一方面或多方面与作为基线或参照系的犯究同类案件相比存在极大差异:罕见
、对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既是罪人展更证研刑事司法的要求
,案件样态特征或犯罪人行为逻辑超出了常规
、(视觉中国|供图)" src="https://images.infzm.com/cms/medias/image/25/02/13/293538a708.jpg" border="0" class="landscape" width="1280" height="879" data-src="//images.infzm.com/cms/medias/image/25/02/13/293538a708.jpg" data-key="317489">
2004年3月3日 ,行为后果、就报应(刑)而言 ,有震惊效应。即使对极端案件犯罪人判处极刑 ,
一般刑罚与极端犯罪不相适
重大恶性案件可以归类为“极端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犯罪手段、常识,几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几起重大恶性案件犯罪人执行了死刑 。上海地铁全线张贴追捕马加爵的A级通缉令 。也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仅止于此尚且不够。
从刑罚目的看 ,也不可能完全符合“罪刑相适”的基本原则和“以牙还牙 ,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杀
杀1人适用死刑 ,之所以说“极端”,